
长沙物业维修资金11月全面自缴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缴存方式即将彻底改变。昨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市(不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市)将于11月1日起全面实行物业维修资金自存自缴模式,取消原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方式。
“一直在担心这件事。”一年前在河西买下一套94平米房子的欧意,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暗暗松了一口气——尽管遇到开发商携维修资金“跑路”是极小概率事件,但是对于这笔相当于自己房款3%的资金,开发商会不会留在手里“瞎折腾”而影响自己拿房产证的问题,欧意心里一直并没什么底。
对于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自缴系统的推行,业内人士评价称,“信息化、自动化加上网络化,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飞跃”。
总额为房款3%的物业维修资金,曾经困扰了不少像欧意这样的买房者。现在,他们的担忧基本上解决了。9月7日,长沙市维修资金业主自缴系统在湘江世纪城、卧琥城、旭日东升家园等17家楼盘进行了试运行。据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9月23日,共计办结自缴业务252笔,很多业主和开发单位都切实感受到了维修资金的“交存便利”。
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维修资金自缴系统的推行为买房人构建了更可靠的资金保障体系,从根本上遏制了开发商将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挪作它用的行为,开拓了更为便捷的资金交存渠道。管理中心与代办银行合作打造遍布全市的维修资金自缴服务网络,能让业主就近缴存、减少时间成本。另外,这种更透明的资金管理模式,实现了维修资金交存的全流程化封闭操作,进一步保障了资金安全。
“试运行情况不错,因此我们将全面开始推行。”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上述负责人表示。
全面实行业主自存自缴模式将于11月1日起。在维修资金业主自缴系统正式启用后,原来代缴模式全面取消,各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业主代收维修资金。同时,各开发企业已经代收的,须于09年10月31日前,全额缴至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逾期未缴的代收维修资金,须全部通过自缴系统按户单独申报缴交。记者邵中兵
业主自缴物业维修资金流程
1.缴交申报:三种方式,一是业主可以直接登录长沙市房产局政务网(http://www.csfdc.gov.cn/)网上申报;二是业主携带购房合同前往市房产交易大楼二楼政务大厅维修资金归集窗口缴纳申报;三是在售楼部由售楼人员为业主缴交申报。
2.银行缴款:业主本人或委托他人凭《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缴款通知书》到市内各代理银行网点柜面缴交维修资金。
3.凭证领取:业主将资金交存完毕后,即可取得由银行窗口打印的凭证。
4.凭证转交:交房前,业主需将《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缴款凭证》第三联“房产档案留存联”交开发建设单位,此联为业主办证资料,未能提供凭证,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房人。
5.网上查询:业主在资金交存2个工作日之后,可登录长沙市房产局政务网查询本人的资金交存情况。整理/记者邵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