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按时开工,拿地将受限
本报长沙讯 湖南省国土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数据报备的通知》,再度强调开发商拿地后开竣工时间必须按时填报以确保土地的及时开发;同时也首度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按要求足量供地,以保证土地市场的供应充足。
《通知》首先明确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信息填报,强调各级国土部门严格落实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并对已供土地的开竣工、开发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及时更新开发利用信息。“也就是说,如果不要求及时开工竣工,开发商就不能再拿新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产处处长王宽苏明确表示,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企业闲置土地,保证开发进度,从而保证商品房市场的供应量,起到平稳房价的目的。
记者随后询问数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他们均表示,目前并未收到上报工程进度的硬性要求,也未向国土部门上报这个数据。
除了对已供土地的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的直接监控,《通知》中还首次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每年的土地供应率指标。从2010年开始,各级国土部门前三年度、前两年度、前一年度或者当年土地供应率指标分别是90%、80%、40%、20%。
“土地供应率是指完成供地面积与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用地面积比率,这个比例是说,一个地方政府在2010年前三年度2007年度的土地供应率应该达到当年批准用地的90%,2008年的土地供应率应该达到80%,2009年的土地供应率应该达到40%,而今年的土地供应率应该达到20%。”王宽苏解读到。另外,《通知》规定对没有达到供地率要求的地区,将暂停办理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任何一个地方而言,无论是搭桥修路,还是城市建设,离开了用地审批,只能是空中楼阁,这条限制条款的“杀伤力”可想而知。